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an.gov.cn/mai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路1号,邮编:518101,电话29996098,电子邮箱:zwgk_qfb@vip.baoan.gov.cn)。

一、概  述

  本区作为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全区各个街道和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年来,本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2008年7月30日,区政府印发《宝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深宝府办〔2008〕92号),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区府办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全区各个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动员会,要求各个街道、部门确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迅速组建了一支覆盖全区各54个单位,人数达108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提升这支队伍的业务水平,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抽调教育、交通、卫生、科技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实习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单位的资源调研、整理、编辑。有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有力的队伍保障,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在较短时间内迅速铺开。

  (二)集中组织清理,全面及时公开 

  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为确保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本区对照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区直部门和街道的工作内容分别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流程图、申请文书的参考文本,并及时下发到各个相关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于各个单位报送的拟公开信息内容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在依法办理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同时指导、督促各个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区信息化办(科技局)进行技术攻关,完成了“宝安政府在线”的技术改造,及时整理上传各个部门上报的政府信息。至2008年底,本区完成了对全区54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的编撰工作,对交通、卫生、教育三项事关民生的44个公用事业单位(含车站码头21个、公立医院11个、学校12个)的资源信息进行了调研整理。在对上述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本区组织编印了《深圳市宝安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上、下两册)和《深圳市宝安区公用事业单位信息》(上、下两册)。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本区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作和监督考核机制。目前,全区各个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已经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系统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从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便民性、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自动测评,分别作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评分,自动向各个单位发出预警信息并将评分结果在网上公开。本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各项要求,对于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法制审查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导致的泄密或侵犯第三人利益现象。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区已经制定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并且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举全区之力全面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至2008年底累计公开信息18621条(08年新增6821条),在已公开信息当中公告、新闻动态类信息累计8893条(08年新增3270条),发布各类重点工作和专题信息累计1977条(08年新增598条),统计类信息1345条(08年新增37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84条(08年新增362条),其他信息5522条(08年新增2219条);“宝安政府在线”网站为居民和企业公开并提供19大类379个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及部分事项的网上受理审批,区长信箱网上接收投诉咨询件累计达4680件,其中08年新增797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一)宝安政府在线。本区完成了宝安政府在线网站改造工作,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于统计数据、规划计划、政策法规、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等相关内容在网上主动进行公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公布了政务公开监督方式,通过网络征集政务公开意见建议,并针对每一条信息设立了群众评价栏目,收集群众对已公开信息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本区在各个单位子站上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完成了子站与主站技术对接,实现了子站对宝安政府在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保障和动态更新功能。

   (二)公共查阅点。本区档案馆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加挂“宝安区政务信息查询中心”牌子,设立了约100平方米的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和查询;区档案馆将我区1998年以来的各类政府文件进行扫描,建立了网上查询中心,免费供群众下载打印,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本区各类历史文件。

   (三)新闻发布会。本区在2008年进一步完善了突发性气象灾害、森林火灾、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等新闻处置应急预案;先后举办“第四届文博会宝安区筹备情况新闻发布会”、“观澜版画基地媒体座谈会”、深圳宝安2007“十佳道德模范”评选新闻发布会;成功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全区208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参加培训,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22件,书面提交申请1件;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申请当中有14件为“深圳市政府在线”转办,8件通过“宝安政府在线”提交。

   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当中,工商物价信息11件,住房信息3件,劳动和户籍信息各2件,计生、市政、社保信息各1件,属于信访投诉类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件。

   申请人通过各种渠道提交的申请本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

  本区目前在每个街道和区直部门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部门共108名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主要在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2008年全年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2008年的努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框架基本完备,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得到较为全面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断丰富。但与一些先进的地区相比,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区尚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流动较大,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性的提高;二是个别单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意识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日常运转流程、保密审查制度、量化监督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本区今年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配备专业技术雇员专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已经同意增加两名专业技术雇员编制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技能培训,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建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监测保障机制;三是推进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指标任务,制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办理信息公开的投诉案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量化考核标准,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考核。

  

  

   宝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